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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機關:桃園市政府工務局
發文日期:104年8月17日
發文字號:桃工新字第1040042312號
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為強化工程設計審查程序及避免設計不當
或設計錯誤情事發生,並提升審查效率,擬訂審查機制(草案)
及檢核項目表 敬請 各會員提供寶貴意見.
請於104年9月11日前將上述意見傳真至本處
彙整後送府參辦.傳真:03-3315244